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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目前陸生來台的修法案
立法院日前開會時 藍綠兩黨立委發生肢體暴力
電視媒體報導後 NCC認為將暴力畫面在電視上播放
有違反傳播媒體自律及尺度之嫌 因此開罰

但看了中研院法研所'台大新聞所教授'某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意見
我覺得有些論述真的很實際
一'
在民主社會邁向成熟歷程中 像這樣藉由媒體通路
以較為誇張或象徵性十足的肢體語言訴諸一般大眾或選民
讓他們知道自己的主張 台灣並不是唯一例子
其實起意是 某些較為弱勢或是言論受限的群體
他們需要藉由這樣的管道來訴諸想法 本是言論自由的開端之一

二'
所謂在國會的政治暴力 和媒體所受管制的社會暴力(如群架 頭破血流 虐待等畫面)
是否能夠劃上等號 我覺得本質上這兩者就是不同的
將國家司法及行政的重要場所發生的真實事件讓社會大眾知
這應該是民眾的權利 以及國家進步的可能 讓大家知道問題在哪裡
才有改善的可能
但是台灣媒體的重點擺錯位置
不該過度強調支微末節(如誰脫了誰褲子 誰拉扯誰的衣服 誰壓著誰)
也不該忽略真正的重點(應優先傳遞造成立委需要如此強烈表達自己的原因
到底背後的理由是什麼)

三'
個資法三讀通過 在電視媒體 將不能公佈個人的某些資訊 否則違法
但是有些狀況例外 如資訊攸關社會公益原則 或某些學術需被援用但作者不明等
不過 新聞媒體若加上一些法律的限制
恐將箝制媒體自由 使言論或新聞報導的自由度縮小
致使民主社會的步伐後退...可議

目前新聞有關政治暴力的畫面以定格或馬賽克方式處理
儘管如此 單單看到一些定格的立委衝突畫面
我還是覺得很丟臉= =身為臺灣公民 雖然不從事政治工作
有些外國人對台灣一無所知 但是只要提到國會打架
他們就會興奮地表示他們知道 那就是臺灣
而大陸領導者在國家開會時播放台灣立委打架的畫面給重大官員看
讓他們來恥笑臺灣(雖然當場有某教授說'至少他們還可以打架')

ECFA爭議已大 陸生來台更是疑慮
雖然我也贊成 最好的作法是取對台灣有最大利益且最小損害的方式
但面對強勢又比我們還要壯大的中國
能夠爭取到此作法的機率微乎其微
而台灣卻不知長進 有空在立法院打架 打著民主社會的旗號
藉由媒體通路的自由與普遍性 大肆上演戲劇性質濃厚'吸取鎂光燈的戲碼
想著當初他們怎麼選上台灣的立法委員的
令我半夜在電視前嘆氣

話說 台南縣市合併後首次的第一屆首長選舉
民進黨目前確立代表 賴清德
他是台大復健醫學系畢業的
也就是他是我們的學長耶 超級無敵酷
加油 祝你選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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